我国保安服务业产生二十多年了,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保安服务业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增长,扩大社会就业,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强,贡献越来越大。党政机关、厂矿企业、居民小区、金融单位、车站码头、宾馆饭店、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外国驻华机构……社会各个角落都能看到保安的身影。人们对保安不再陌生,并享受着保安带给自己的祥和与安全。
保安服务业发展到今天,一些弊端逐渐显露出来,乃至成为阻碍保安服务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政企不分的体制、计划经济式的管理模式、发育不规范的市场、法律法规的缺乏、居高不下的队伍流失率、偏低的工作福利待遇,等等。
这些问题,是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出现的,更是保安服务业要持续、健康发展亟需解决的问题。其中,保安员社会保险问题,是众多问题当中尤需正视并加以解决的问题。
前不久,海南9名保安员向海口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其所在的海南金鹰安保集团为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后,海南金鹰安保集团因故未能按叫履行生效的裁决文书。 9名保安员于是向当地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此事在业内引起强烈反响。
目前,给不给、怎么给外来务工人员上社会保险,还是一个社会问题: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工作地和户口所在地的不一致,较高的流动性……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此并没有统一、具体的规定,从而使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险问题,成为包括保安业在内的许多行业面临的一个棘手的问题。有关部门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许多保安员宁愿公司把少量的现金发到自己手中,也不愿意办理社会保险。 在现象层面,这看似保安公司和保安员双方意愿的问题:宄其原因,而一方面在于保安公司可支配收入的限制,另一方面在于保安员对保险政策的认识、对长远保障和眼前收益的取向。反映到制度层面,一样可以归咎到两个方面:
一是保安公司政企不分的管理体制导致现代企业制度的缺失。这在一定程度上使保安企业增加了经营管理运行中不应该有的无利润的成本,多了许多“暖昧”的投入,制约了保安公司应有的支配能力。
二是国家社会保险政策与保安企业、保安员现实存在一定的不适应性。首先,保安队伍由于各种原因处于一个相对流动性较大的水平,而国家社会保险政策客观上要求参保人员较长时间内的工作稳定;其次,社会保险政策要求的投入数额,即使是最低的缴费基数,对于保安企业人防服务平均收入水平,对于保安员个人平均收入水平,都显得太高。许多保安员对记者表示“不舍得拿那么多钱办理保险”。保安企业更是把各项成本支出核算出来,用事实说话:如果按照相关规定给每个保安员足额办理社会保险,企业要么入不敷出,等待亏损、破产;要么就是寅吃卯粮,拆东墒补西墙,最后导致企业不愿意发展人力保宜。所以多年来许多保安企业对于这个烫手的山芋,都采取了“一拖再拖、能拖就拖”的办法,成为一任义一任老总头疼的问题。部分人力保安较少的企业还可以想方设法为保安员办理社会保险,那么人力保安较多或以人力保安为主的企业法怎么办呢?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想彻底解决保安员保险问题,需要给保安公司假以时日,还需要主管部门、 劳动部门、税务部门、物价部门等从更高层面去给予充分重视。我们不能只在“需要奉献”的时候想到了保安员、保安企业,还要在平时把春风雨露带给保安员,带给保安企业。 对保安服务业而言,保险已经是一个不可回避的话题。